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以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版-附件1)等相关规定,经各班严格推荐审查公示,系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拟决定推荐以下28名学生参加学院学费减免、生活困难补助评审,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0年12月11日~12月15日),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经济与管理系反映。
电话:0825-2290789
经济与管理系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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