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按照团省委和我校团委统一安排部署和新团员发展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发展团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新团员发展要求
1.根据《团章》要求,发展对象须年满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在校青年。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上期无补考重修,遵纪守法,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新团员发展程序
1.动员阶段(3月底)我院团总支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召开班级团支部书记新团员发展动员会,传达新团员发展要求及名额。
2.申请阶段(4月初)一是要求入团的学生向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基本情况及优缺点的自我认识。二是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总支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及同学的评价确定各班入团积极名单,并在二级学院公布。
三、我院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21会计1 苏志军
21营销2 刘雨佳
21会计4 张梦蝶
22财务3 马静
22会计1 罗成佣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4月1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至厚德楼221反映情况。
数字经济学院
2023.4.10